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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标准品和对照品?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区别
点击次数:3252 更新时间:2020-04-21
 对照品与标准物质是两个不一样的定义,药品标准凡例中现有确立的界定:对比品种指用以辨别、查验、成分测量和效正计量检定仪器设备特性的国家标准物质,而规范品种指用以微生物计量检定、抗菌素或微生物药物中成分或效价测量的国家标准物质,以效价企业(U)表达。
参考文献中常会将2种概念搞混,觉得对照品便是标准物质,是1种化学物质2种说法罢了,导致不正确的缘故,可能是有的药物具有对照品,又有标准物质。比如当用微生物菌种测定方法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物质,用高效率液相色谱HPLC或紫外线光度计UV测定方法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作为溶点校正化学物质时,用溶点标准物质,测量成分时要对照品。即便是同一种化学物质的标准物质和对照品,他们的规格型号、校准方式 及其主要用途都可能是不一样的。
对照品或标准物质互用,将要对照品或标准物质用以并不是其校准方式 的成分测量,是药品检测中常有但未引起重视的一个难题。虽然同一批对照品不一样校准方式 的成分有非常好的关联性,国家行业标准品网梳理出示但并不*一致,有时候区别会挺大。如美国Glaxo企业出示的头孢呋肟酯对照品,HPLC校准为96.9%,供成分测量用;UV为98.8%,供溶出度测量。尽管药品标准凡例明文规定国家卫生部所发对照品仅用以文章正文中所要求的统计分析方法。但因为:
(1)国家卫生部出示的对照品使用手册不足详细,大多数无对照品品质规定及校准方式 ;
(2)对对照品或标准物质的恰当应用欠缺了解;
(3)平时科学研究中不易寻找相对的对照品;
(4)药品标准文章正文中也常存有对照品互用的难题,要和往常一样将成分测量用的标准物质或对照品用以溶出度查验,而成分测定法与溶出度统计分析方法又不一样,故非常容易造成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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